詞條
詞條說明
浙江北鼎律師事務(wù)所可以為不同類型、不同所有制和不同成長階段的企業(yè)提供全1面和專業(yè)的法律服務(wù)。 指1定辯護適用情形有三種: 1、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以及被告人因經(jīng)濟困難或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案件; 2、被告人是盲、聾、啞或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案件; 3、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案件。 設(shè)定指1定辯護的目的是為那些弱勢群體以及可能被處較刑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較好地**他們
公司名: 浙江北鼎律師事務(wù)所
聯(lián)系人: 俞律師
電 話: 0571-85088560
手 機: 15345828165
微 信: 15345828165
地 址: 浙江杭州余杭區(qū)浙江省杭州市杭行路
郵 編: 310000
網(wǎng) 址: 720ba75171.cn.b2b168.com
公司名: 浙江北鼎律師事務(w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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