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因“委托人指示錯誤”導致的定作合同糾紛案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由于定作人指令錯誤導致的定作合同糾紛,爭議焦點集中在證明責任和損失賠償?shù)囊罁?jù)方面。一、案情簡介:承攬人A公司與定作人B公司自2014年已建立長期穩(wěn)定的合作關系。A公司是一家包裝制品公司,專門承接各類包裝制品制造。B公司是一家文化傳播公司,從事地毯等進出口業(yè)務。本案中B公司從地毯廠訂購地毯,再向A公司定作相應的地毯腰封、指示板配套出口至國外。2
繼承公證的流程為,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fā)生地的公證機構受理。涉及遺產為不動產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受理,然后提交材料。2、遺囑繼承的,除應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外,應提供如下證據(jù):(1)公證遺囑的,應提交公證機關的公證書。(2)代書遺囑的,應提交代書遺囑書并提交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在場見證人的證明。(3)自書遺囑的,應提交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并注名年月日的自書遺囑書。(4
就一般商事合同來說,由于交易雙方對信息的掌握是基本均等的,因此,一般商事合同在訂約前收取定金有其合理性基礎,但是,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很難做到消費者與開發(fā)商交易信息的均等,消費者大多都是在不了解房屋全面信息的情況下完成購房程序,因此,盡管開發(fā)商存在非根本性違約的情形,消費者仍然不得不接受不公平的交易,其權益有無保證是建立在開發(fā)商的良心之上。因此,定金的收取是有失公平合理的。執(zhí)業(yè)經歷:戴律師于200
陳某認為,根據(jù)《物權法》第9條規(guī)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fā)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fā)生效力”,據(jù)此原告之父和被告之間的互換行為應當依法到相關管理部門進行登記,沒有合法進行登記的互換行為是無效。既然行為無效。對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xù)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農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繼承。家庭承包是以戶為單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期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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