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各類紡織產(chǎn)品、服裝、家用紡織品;各類纖維、長絲、紗線;各類特種及功能性紡織品;各類鞋、箱包、皮革毛皮制品;各類雜貨、玩具等輕工制品。實驗室通過認可的檢測產(chǎn)品和項目500余項,涵蓋了GB、ISO、IWS、ASTM、AATCC、BS、JIS、EN、NF、DIN等國內(nèi)外標準近2000項。目前,已具備的特種和功能檢測項目和產(chǎn)品包括:熱阻濕阻、透濕、吸濕速干、防水、拒油、靜電、阻燃、免燙、遠紅外、吸濕加熱、
(GB 41700-2022**標準),將于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國家標準《**》由TC144(全國**標準化技術(shù)**)歸口上報及執(zhí)行,主管部門為國家**專賣局。標準明確了**霧化物中允許使用的添加劑和較大使用量,對霧化物雜質(zhì)和污染物,如重金屬、砷等進行了**要求;要求**霧化物中的煙堿濃度不應**20mg/g,煙堿總量不應**200mg;霧化物不應對未成年人產(chǎn)生誘導性,不應使產(chǎn)品
歐盟於2020年發(fā)布Regulation (EU) 2020/2096,將全氟辛酸及其鹽類納入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法規(guī)Regulation (EU) 2019/1021,並移除REACH附錄17*68項有關(guān)PFOA的要求。然而,歐盟發(fā)現(xiàn)化學鏈中含有9至14個碳原子的直鍊和支鏈全氟羧酸(C9-C14 PFCA)及其鹽類和相關(guān)物質(zhì)在製造過程中會意外產(chǎn)生含有少於9個碳原子的全氟和多氟物質(zhì),例如全氟辛酸
2022年6月27日,美國夏威夷州州長批準了法案HB 1644,禁止在某些產(chǎn)品中使用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zhì) (PFAS)。法案已于 2022 年 7 月 1 日生效。法案主要對兩類產(chǎn)品提出PFAS限制要求:1:食品包裝法案規(guī)定從 2024 年 12 月 31 日開始,禁止制造、銷售、分銷或分發(fā)使用故意添加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zhì)(PFAS) 的食品包裝。這些包裝主要指于食品或飲料直接接觸的包裝或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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