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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注冊審查中如何判斷文字商標近似?2020年6月1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以國知發(fā)保字〔2020〕23號通知印發(fā)了《商標侵權判斷標準》,要求商標執(zhí)法相關部門在處理、查處商標侵權案件時遵照執(zhí)行。該《商標侵權判斷標準》*十六條規(guī)定:涉嫌侵權的商標與他人注冊商標是否構成近似,參照現(xiàn)行《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關于商標近似的規(guī)定進行判斷。那么,現(xiàn)行《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就商標近似判斷是如何規(guī)定的?原工商總局商標
商標被駁回后呢,是可以做復審的。但是要明白,復審也有可能被再次駁回。復審相對來說比較繁瑣,費用呢比新升辦要高。復審的話呢,首先要看這個商標被駁回的理由是什么。一般常見的駁回理由是近似不具備顯著性,違反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等等。這些理由呢看似簡單,但是由于每件商標都是獨立的,復審,是需要根據(jù)商標的具體駁回理由,以及引證的詳細信息來整理復審資料。建議呢找比較專業(yè)的人士來判斷一下,是否有復審的必要性。如果復審
商標注冊為什么會有不成功的情況呢?是代理人不用心嗎?答案是否定的,其實,絕大多數(shù)的代理人在幫助客戶進行商標注冊時,都做到了盡心盡力,但還是存在一些不可控的因素,導致商標注冊成功率不可能達到**。那么,是什么原因導致商標注冊不成功呢?一、無法躲避的空白期:眼下商標查詢只能查到四個月前的數(shù)據(jù),碰到與空白期內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給駁回;(具體空白期以商標局查詢網為準)。 客觀存在的因素,數(shù)據(jù)未錄入查詢系
企業(yè)商標注冊的法律風險(一)商標即使在注冊后也較易構成商標侵權在我國的商標法中,商標侵權的標準是消費者的混淆標準,也就是說,商標侵權并沒有嚴格意義上按照時間的順序,即使沒有主觀上的故意,商標在實際意義上構成一般消費者的“混淆”時,即構成商標侵權。而若A、B商標近似且構成混淆,A商標注冊早于B商標,但B商標在之后的經營中被認定為**商標,那么A商標也較有可能會被認為是侵犯B商標的商標權。(二)周邊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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