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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中“其他遺物”能否包括尚未取得產權的使用權,立遺囑人死亡時取得產權,繼承人能否依遺囑繼承|房產繼承
自書遺囑中“其他遺物”能否包括尚未取得產權的使用權,立遺囑人死亡時取得產權,繼承人能否依遺囑繼承|房產繼承?答:遺囑生效的時間是被繼承人死亡,而不是遺囑設立當時,故雖然遺囑設立時尚未取得房屋產權,在遺囑設立后才取得產權,但由于遺囑寫了“其他遺物”這一概括性的表述,被繼承人也未對原有遺囑進行修改,所以在遺囑生效時只要未明確已經(jīng)安排、處分的遺產,只要該遺產在老人死亡時具有繼承的屬性,涉案的房產就應當納
關于合同中的從給付義務開具增值稅**發(fā)票上述提及為從給付義務,但如果買賣雙方咋合同當中有明確的約定,“先開票后付款”,則雙方應當遵行該等約定,開票就成為主給付義務,如賣方未開具發(fā)票則買方可以行使抗辯權,主張未開票不付款。另外,對于一些特別的情況的從給付義務,如果一方違約未履行,則嚴重影響合同的交易目的或合同的順利履行,守約方不僅可以主張違約責任,甚至可以主張解除權。如賣方向買方供應鍋爐,但無相應的
租賃期限較長多少年?答:租賃期限不得**過二十年。**過二十年的,**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xù)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xù)訂之日起不得**過二十年。
涉及的服務內容: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事務所創(chuàng)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會員,*全國律師協(xié)會會員。2002年通過國家首屆**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2007年執(zhí)業(yè)于律師。在從事法律服務十余年的過程中,堅持以專業(yè)知識、服務為民為理念,積極鉆研法律專業(yè)知識和**案例,切實的維護
公司名: 北京東迅律師事務所
聯(lián)系人: 徐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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