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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2020年9月3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fā)布食品接觸塑料材料和制品法規(guī)(EU)No 10/2011*15次修訂法規(guī)(EU)2020/1245,主要對(EU)No 10/2011附件I、II、IV和V作了重要修訂。?該法規(guī)將于2020年9月23日生效,6個月的過渡期,自2021年3月23日起,投放市場的產(chǎn)品需要符合本法規(guī)新修訂的要求,庫存產(chǎn)品則放寬到兩年之后于2022年9月23日開始實施。主要
.歐盟RoHS指令限制物質擬于2022年*四季度新增為12項近期,歐盟**在其官網(wǎng)公布了一項立法提案(Initiative),建議將四溴雙酚A(TBBP-A)和中鏈氯化石蠟(MCCPs)添加到歐盟RoHS指令限制物質清單中。目前法案草案尚未發(fā)布,相關公眾咨詢暫未開啟,預計在2022年*四季度歐盟**做出較終決定。早在2021年3月,Oeko-Institut e.V.就已發(fā)布了Pack 15較
2022年9月2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對提議列入REACH法規(guī)SVHC物質清單的*28批9項候選物質展開公眾評議,公眾評議將于2022年10月17日截止,在此期間各利益相關方均可向ECHA提交反饋意見。ECHA將會對公眾提交的反饋意見進行評議,通過評議的物質將作為*28批物質列入SVHC清單,屆時SVHC清單將有望從224項增至233項。已經(jīng)在**時間研究和開發(fā)了相關的測試方案,并進行多
REACH 法規(guī)*67條*1款規(guī)定,“物質、混合物或物品中含有附錄XVII中受限制物質時,若不能符合其限制要求,將不得投放市場”。針對違反REACH附錄XVII限制要求的企業(yè),歐盟各成員國相繼出臺處罰措施。除對產(chǎn)品采取召回、下架等處理措施外,罰款也是各國執(zhí)法規(guī)定中較常見的處罰方式。針對違法情節(jié)嚴重的企業(yè),企業(yè)負責人將可能同時面臨罰款和監(jiān)禁的處罰。??REACH法規(guī)附錄XVII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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